目前虽然没有日本地震灾区有关档案馆(室)受损情况的报道,但从震级达9.0级,破坏力极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众多建筑物毁于一旦这种情况看,灾区档案馆(室)也难逃一劫,特别是地震引发海啸席卷内陆,恐怕馆藏(室)档案被海水浸泡而导致毁损是不可避免的。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次日本特大地震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应对地震、洪水等特大自然灾害,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势在必行。
我国是一个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国家,特别是近些年来,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对档案安全构成极大威胁。2008年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家档案局审时度势,要求各级国家档案馆通过建立异地备份库等形式,对本级重要档案及电子文件实行异地备份,对重要的电子文件实行异质备份,并要求副省级市以上档案馆争取在2012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家档案局于2010年5月汶川大地震2周年之际,在四川召开了全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会议,对档案安全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再一次强调了档案备份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
按照国家档案局的部署,副省级城市以上档案馆积极推进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工作,并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各省、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档案馆已全部结对,互为对方提供档案备份库房。与此同时,有的省为全省各地档案馆进行集中备份,有的省引导本省各地档案馆互为对方异地备份。据悉,全国不少地市级档案馆也正在积极开展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结对联系工作。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毁灭性自然灾害是不可避免的,随时都可能发生,而一旦发生,就会对档案造成不可挽回的毁灭性损失。建立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库工作,对重要档案的异质备份,既是应对各种毁灭性灾害发生时档案不受毁灭性损失,确保档案安全的一项防范措施,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档案馆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引起各级档案部门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级各类档案馆应按照《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级各类档案馆普遍开展重要档案异地备份”要求和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的部署,加紧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已经互结对子的档案馆要尽快把档案备份送往异地库存放,对所有多套档案或档案复制件,一定要异地存放至少一套;对重要的电子档案,不但要同质备份,而且要异质备份,及时转换成缩微品或纸质档案,以确保它们长久可读。未结对子的档案馆应加强联系与沟通,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落到实处。
不管是重要档案异地备份,还是重要电子档案异质备份,目的在于确保档案实体与信息的安全。这项制度落实到位了,档案安全保管就有了更坚实的保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3月24日 总第2131期第三版